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筑卫计发〔2018〕2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将市公卫中心2018年院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健康扶贫信息公开
1.继续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我中心落实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对口帮扶等情况,及时更新国家、省、市健康扶贫政策,及时宣传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成效、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及时报道推广兄弟医院先进工作经验。(牵头科室:党办、医务科)
2.继续公示相关医疗政策。将四重医疗保障、36种慢性病管理、13种大病管理、光明扶贫工程、家庭医生签约等相关健康扶贫政策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牵头科室:党办、医务科、医保办,责任科室:门诊、各临床科室、社区)
(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
3.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重大疾病防控动态,及时公布全市免疫规划接种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及时公布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按照权限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牵头科室:医务科)
4.加强新闻宣传,围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通过在中心官方网站平台开展宣传。(牵头科室:党办;责任科室:医务科)
(三)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
5.通过各病区健教宣传栏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工作(牵头科室:预防保健科,责任科室:门诊、各病区、社区)
(四)做好药品疫苗交易信息公开
6. 通过中心外网对外公开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议价成功、申投诉处理、结果公布交易信息。(牵头科室:医务科,责任科室:药剂科)
二、推动中心院务阳光透明
7. 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中心三重一大内容、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医疗经营管理等情况均通过科主任会及时向职工公开,每年职代会审核通过院长工作报告,同时收集、梳理职工对中心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解疑释惑。(牵头科室:党办、院办、工会)
三、推进中心院务公开参与水平
8.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解读,加大对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牵头科室:党办、医务科,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
9.加大院务舆情回应力度。建立健全院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院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中心工作的重大政策、影响中心的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院务舆情,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医疗卫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院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院务舆情,及时向贵阳市卫生计生委报告。对重大院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对市卫计委要求作出回应的院务舆情,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向市卫计委提供回应材料,扩大回应的传播效果。(牵头科室:党办,责任科室:各职能科室、临床各科室)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0.强化中心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对照全市医院门户网站评估指标,不断提高中心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中心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宣传服务等功能。(牵头科室:党办)
11.用好信息办公新平台。充分发挥中心客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移动客户端、丁丁系统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中心客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移动客户端、丁丁系统日常监管和维护。(牵头科室:党办、院办)
五、推进中心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2.全面推行中心信息公开双目录管理制度。2018年底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签,编制发布中心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院务公开动态调整更新。(牵头科室:院办,责任科室:职能科室)
13.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及时获取中心信息的权利。(牵头科室:党办、院办,责任科室:各职能部门)
14.落实惠民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保障,及时公开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牵头科室:医务科,责任科室:财务科、门诊、各临床科室、社区)
15.加强中心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中心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责任科室:党办;初审科室:各职能部门)
16.院务公开内容如下:
(1)向社会公开
①医疗机构概括: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以公示栏等形式公开医疗机构院长(法定代表人)姓名、诊疗科目、等级、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信息。公开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公开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公开各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情况。公开各科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②医疗机构环境: 公开医疗机构的位置、周边交通以及院内交通线路、导诊路标提示。公开门诊、急诊、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及科室布局。公开紧急情况应急避难的疏通通道。
③行风廉政建设: 公开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的规定及监督途径。公开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公开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公开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公开医疗机构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④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均佩戴胸牌上岗。公开医疗机构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公开医疗机构专科、专业门诊、专科特色。公开医疗机构服务时间,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公开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和便民服务流程。公开预约诊疗服务的安排,预约挂号方式。公开特殊人群优先措施。公开急诊绿色通道流程。提供门诊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公开特需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对象。公开“先诊疗,后付费”的方式方法、检查结果和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公开与患者密切相关的核心制度,包括三级查房时限要求、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等。公开挂号、咨询、入出院、收费、药房等“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工作时间和岗位职责要求。公开检查诊断结果出具时限。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开与本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综合、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或者专科医疗机构名称,支援本单位的专家姓名、专长和服务时间。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诊、报销的流程和标准等信息。
(2)向患者公开
①服务告知:能够有效地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进行病情告知。为患者提供门诊收费清单、患者住院“每日清单”及出院“总费用清单”。向患者告知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及出具报告等有关服务内容。通过健康宣教和导诊咨询等形式向患者告知辅助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诊疗服务的主要检查项目、流程、费用及有关事宜。向患者公开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公开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程序。公开向患者公开病历复印的服务流程和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
②服务价格及收费:为患者提供收费及当地物价标准查询服务,包括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以公示栏等形式向患者公开医疗诊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医疗机构的药品名称、价格、生产厂家、剂型、规格、型号。公开医用仪器设备检查、耗材价格。公开城镇居民医保、就诊、报销的流程和标准等信息。
(3)向内部职工公开
①三重一大:公开有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医疗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等事宜。公开医疗机构重要人事任免事宜。公开医疗机构大型、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公开医疗机构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行业不正之风投诉电话、信箱、领导班子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出国考察等情况。
②业务管理:公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公开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开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公开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公开医疗机构应急方案。公开药事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开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公开财务科管理经营情况,财务预算、决算、业务收入、经济效益情况等。
③职工关注事项:公开职工权益相关事项。公开人事管理有关事项,如: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公开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人事、职工权益保障、福利、职称、学习深造及其他职工密切关注的事项。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