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及贵州省社保局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市差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于今年7月启动。按政策规定全市差额事业单位7月25日前完成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和职业年金的补交工作(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我中心需补交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计3711.7万元),且从2017年8月起,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将纳入社会统筹发放。
中心人事科于年7月5日起至7月15日,开展了在职人员参保登记和征缴、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及数据核对工作。截止7月15日,中心人事科共计完成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等相关信息核对共计615人次,退休人员纳入统筹内养老金及相关信息核对共计383人次,确保不错漏每一位职工信息,顺利完成养老保险金调整工作。
新养老保险政策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作了修改,单位缴费比例由原15%调整到20%;个人缴费比例也从3%增加到8%,新增加了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
在今后纳入社会化发放后,中心将严格按照贵阳市社保局要求每年变更一次个人缴费基数,及时上报每月在编和退休人员相关情况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