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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5-08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www.gysggwsjzzx.cn 日期: 2015-08-13 16:11:00 作者:公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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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贵阳市乌当区下坝乡谷定村,规划建设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项目的规划床位数为1200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7536.49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为31648.72平方米,住院部建筑面积为56387.08平方米,医护留观楼楼建筑面积为6080.65平方米,职工餐厅楼建筑面积为2361.92平方米,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645.22平方米,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为5307.78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面积为603.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501.29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汽车进出停车场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建议使用清洁能源。

② 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 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用于农灌。

④ 固体废物:为防止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尽量移挖作填,减少弃方量,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固废渣场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⑤ 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保护项目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污水处理措施:

医疗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厨房废水经隔油器处理后一起排入院内的污水管,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B18466-2005)表1要求后,排入南明河(密拉河段)。

② 废气:

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采用电锅炉,不产生燃煤型空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来自医院食堂,厨房油烟通过净化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停车场汽车排放尾气,通过地下停车场排气筒在屋顶1.5m高排放,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③ 固体废物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医院病房产生的废药品、废玻璃瓶等医疗垃圾及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中经脱水处理后的污泥一起经消毒后统一收集到密封的专用垃圾存储库,最后交由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置,不得单独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则另用一个垃圾箱装好,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④ 噪声

对室外停车场采用隔音墙沿车场周围布置或采用绿化带方式解决噪音防治问题。

在医院车道边严禁停车,且在转弯处设置转弯镜,保证车辆进出顺畅,减少车辆鸣笛次数。

在管理方面严禁在院内鸣笛,以不影响医院内环境和病人的休息。

对产生噪声的空调、风机、水泵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乌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第二次公告(公开网站);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乌当区下坝镇谷定村等周边单位和群众。

七、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直接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联系人:熊陵; 联系电话:18985147177

九、保留时间:10天(20150812-0822日)。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2015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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