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 奉献 求精 创新
返回上一页
当前位置: 公卫中心 >采购公开
182026-08

关于招采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大水沟院区放疗中心新增监控录像存储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www.gysggwsjzzx.cn 日期: 2026-08-18 作者:安全保卫科

【字体大小】 原文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根据花溪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召开《花溪区易制爆、剧毒、放射源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的会议要求,并依据《公卫中心采购制度》相关规定,中心安全保卫科拟对中心大水沟院区放疗中心新增监控录像存储设备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特公告诚请符合本次采购相关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招采公卫中心大水沟院区放疗中心新增监控录像存储设备项目。

二、项目简介

现中心大水沟院区放疗中心监控储存时间达不到相关法规要求监控储存时间必须≥90天的需求,需新增监控录像储存设备进行扩容。

三、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

四、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1日17:30;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服务单位请于2026年8月21日17:30之前将相关资料交至市公卫中心大营路院区(原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因8月22日、8月23日为周末,故不接受相关资料提交)。

五、报价时间与地点

2026年8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6号(原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285059100;

2.详细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6号(原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职业病防治大楼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