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目的
定期回收输液瓶、AB桶等,将医用输液瓶等做无害化处置,符合处置要求。本次遴选期为三年,按招标条件、资质等资料进行资格遴选。
二、遴选要求
1.申请人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法人或法定委托人(需出具法定委托函)到场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申请人具有相关处置资质;
4、申请人有近三年相关行业(医疗行业)处置服务经验(需提供与其他医疗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申请人需出具近一年纳税证明资料及缴纳社保资料。
6、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7、申请单位必须在贵州省商务厅所发布的无污染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内。
8、有输液瓶回收有可追溯管理系统优先。在贵州省医疗机构无污染可回收物回收试点名单内企业优先。
三、服务要求
1、可回收输液瓶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回收后的物资不得作为食品用品再次使用。
3、运输车辆做好密闭设施,防止物品洒落或掉落。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6月22日-24日节假日不报名)在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大营路院区(原贵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总务科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将所需资料封存后上交报名处。
联系人: 董老师 13658515779
2、报名截止后次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评审,三个工作日在官网上公布评审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在报名同时提交评审资料,请各投标人将该资料封装后盖章,用于评审(见附件)。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系委托报名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与其他医疗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提供追溯系统资料。
5、提供在贵州省商务厅所发布的无污染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资料。
6、如在贵州省医疗机构无污染可回收物回收试点名单内企业,提供相应资料。
7、办公用房及储存用房面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标注面积,且提供用房照片)。
8、转运车辆,需有足够转运能力的车辆(请提供转运车辆资料、行驶证等)。
9、提供近一年公司纳税证明。
10、提供近一年公司员工社保缴纳证明或缴纳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处置合同。
12、回收物资分类处置方案。
13、投标人书面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合法处置、及时转运、场地清理(含其他报废垃圾免费清运)、文明转运等,提供书面承诺。
上述提供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2026年8月5日
